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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工作职责
    地方服务与合作处是代表学校行使服务地方、服务社会职能,推进校地合作,争取社会资源的行政机构,其主要职责有:
    1、贯彻为地方服务的理念,组织拟订地方服务与合作工作的规划、年度计划、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,加强宣传动员,营造服务地方氛围。
    2、负责与地方政府、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日常联络工作,宣传学校建设发展情况,争取各种资金和智力的支持。
    3、负责建立依托地方、融入地方、服务地方的良性运行机制,研究和深化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对策、措施和办法,增强服务地方的能力。
    4、负责构建校、地双向互动的交流与合作平台,组织开展多渠道、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的项目和活动,管理地方服务与合作横向项目。
    5、组织推动校地合作办学,做好项目推介,组织、引导、协调校内各单位为地方提供人才、知识、文化、科研、技术等方面的支撑,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引导教学院(系)培育特色课程、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;有目的地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。
    6、组织开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的项目开发和产品孵化,加强与企业的科技合作,联合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开展项目研发以及联办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或研究中心。
    7、负责增进与地方有关党政机关、职能部门的经常性联系、沟通,组织收集、找寻和挖掘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信息,做好管理与服务,不断调整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模式,在服务与合作中赢得地方对学校的投入与支持。
    8、负责建立为地方服务与合作的考核评价体系,加强对各部门以及教师服务地方工作成效的考核力度。
    9、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,指导各学院开展地方服务与合作工作的相关业务。
    10、加强对地方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,负责向学校提供地方人才需求信息,协助相关部门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。
    11、负责本部门的国安、保密、档案、信息等工作。
    处长:黎方军 电话(传真):84616928
    副处长:邱果 电话:846169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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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成都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处、成都大学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中心
电话:028-84616926  Email:cdhzc@cd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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